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浙江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0-04-30
政策正文:

浙保监发[2010]18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

为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完善拖拉机交强险地区费率制度,根据中国保监会、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127号)精神,结合我省拖拉机交强险经营的实际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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