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房地产/建筑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财政部、税务总局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转型/升级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财税〔2018〕57号
发布日期:2018-05-16
政策正文: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将继续执行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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