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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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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发布机构:财政部;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资助申报
资助计划
所属地区:国家级
政策文号:财关税〔2021〕27号
发布日期: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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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注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党委宣传部、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党委宣传部、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体广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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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项下进口商品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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