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财政部;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资助申报资助计划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财关税〔2021〕27号
发布日期:2021-04-09
政策正文:
注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党委宣传部、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党委宣传部、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体广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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