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资助申报研发申报/资助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01-17
政策正文:

财关税[201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规范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进口行为,经国务院批准,特制定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现将有关政策内容通知如下:

一、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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