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银监发〔2015〕25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战略部署,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银行业创新和稳健发展,现就自贸区银行业监管总体制度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贸区业务的总体监管要求
自贸区业务是深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自贸区内客户(以下简称区内客户)提供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服务,既包括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区内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