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号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第七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

来源网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证监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证监会公告[2023]14号
发布日期:2023-02-17
政策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3〕14号

现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第七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3年2月17日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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