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来源网站:国家医疗保障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医疗器械金融业生物/医药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
发布日期:2021-06-11
政策正文: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4号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已经2021年6月11日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局长:胡静林

2021年6月11日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程序,确保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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