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网站: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财关税〔2026〕18号
发布日期:2026-02-13
政策正文:
注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支持军警用工作犬进口利用,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进口种子种源、军警用工作犬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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