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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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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网站: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国家级
政策文号:财关税〔2026〕18号
发布日期: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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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注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支持军警用工作犬进口利用,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进口种子种源、军警用工作犬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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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项下进口商品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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