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测绘条例
(2009年5月6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2日国务院第556号令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基础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基础测绘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