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对《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补充通知

来源网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黑龙江项目类别:资助公示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4-14
政策正文:
黑银保监办发〔2021〕52号黑银保监办发〔2021〕52号

各银保监分局,各财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经研究,《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内容调整为“中国银保监会公布具有农业保险经营条件保险公司,其已经营或意向经营农业保险的省级分公司,应向黑龙江银保监局提交经营农业保险情况报告,详细说明本公司所具备的经营条件,并按照附件1所列清单报送相关材料。黑龙江银保监局将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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