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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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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汽车/配件
新能源汽车
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项目类别:
招商引资
产业规划
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国家级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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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近日,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允许探索设立平行进口汽车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已开展汽车平行进口工作的有关省市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明确了整改场所设立的基本程序、整改项目范围,便利企业开展整改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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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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