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告[2008]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

来源网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证监会项目类别: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证监会公告[2008]21号
发布日期:2008-06-13
政策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1号

现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证券营业网点监管,提升证券公司服务水平,增强证券行业竞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作如下规定:

一、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