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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7号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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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7号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已废止】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战略性新兴产业
先进制造业
先进/高端装备
发布机构: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标准化
所属地区:国家级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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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发布文号】2016年第87号
【发布日期】2016-12-31 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和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需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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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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