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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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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市场管理司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国家级
政策文号:办市函〔2009〕493号
发布日期:20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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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09年8月28日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实施细则》,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施细则》的宣传贯彻工作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提高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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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式样、规格及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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