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的通知

来源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运用促进司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国知发运函字〔2026〕25号
发布日期:2026-02-28
政策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28号)要求,经自愿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推荐、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以下地方(单位)作为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

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创建对象

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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