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两国毗邻地区
合作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5〕224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旅游局、能源局、民航局、国家开发银行:
9月2日,在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