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网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法规司项目类别:贷款贴息/贴保融资担保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金规[2024]22号
发布日期:2024-12-20
政策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各金融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经研究决定,将原定2024年底结束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因新旧规则切换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可于2025年1月15日前与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沟通过渡期政策,金融监管总局将于2025年2月底前一司一策确定过渡期政策。

二、原已享受过渡期政策的单家保险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