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农办牧[2022]30号
发布日期:2022-11-10
政策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已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畜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畜牧法的重要意义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畜牧法是支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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