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53 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