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汽车/配件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10-16
政策正文:
商消费函〔2024〕5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为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监督管理,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效果,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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