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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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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网站: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海洋产业
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项目类别:
招商引资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国家级
政策文号:财关税〔2021〕49号
发布日期: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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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注释:
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鲜木薯、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具体范围见附件。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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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增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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