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轨道交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国办发〔2014〕55号
发布日期:2014-11-28
政策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五”时期以来,全国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上实施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效改善了公路行车安全条件。但是,我国幅员辽阔,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各地交通环境差异较大,部分公路尤其是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仍比较突出,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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