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工信规〔2023〕1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服务质量与效率,结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审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或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级产业资助项目,需组织专项审计的,按照国家或省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