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来源网站: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公管办项目类别:项目招标可研/立项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0-07-01
政策正文: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授权部门

  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曾培炎

  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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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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