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软件/信息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
发布机构: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项目类别:人才认定/资助项目认定/申报课题研究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10-30
政策正文: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人力社保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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