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公布机关:人大常务委员会门类:农业
公布日期:2018-12-29效力:有效
施行日期:2019-09-01原文链接 PDF下载
题注: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公布 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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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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